桃源县人民政府关于李宏秋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桃政人〔2016〕7号
桃源县人民政府
关于李宏秋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
李宏秋同志任县行政学校第一校长;
免去卢岳同志的县行政学校第一校长职务;
免去万福军同志的县监察局副局长职务。
桃源县人民政府
2016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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