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来信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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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 | 社保与新农合 | ||
来信人 | 黄** | 来信日期 | 2016-11-19 |
信件索引号 | 201611191202423352 | ||
信件内容 |
社保局同志好!我想咨询一下关于社保与新农合保险的部分相关问题.我和我弟因在广东打工,在单位已经办理了社保,是否一定要购买新农合保险吗?我们村干部说全家要么全交,有一个不买,就全家不给买,请问是这样的政策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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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状态 | 已公开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办理结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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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回复日期 | 2016-11-28 |
办理结果 |
黄某: 您好,您的情况经我办向县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咨询,若您两人的户口在桃源,建议都购买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具体情况你可致电农合办0736-6681183咨询。 桃源县县长热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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