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来信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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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 | 关于农村修房子收费问题 | ||
来信人 | 娄** | 来信日期 | 2016-11-29 |
信件索引号 | 201611290309252068 | ||
信件内容 |
县长你好,我是枫树乡人,黔张常铁路拆迁村里另给了一片地方修屋,但每户收四万八,问下这是收的什么钱?是县政府统一收的吗?这钱收的合理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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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状态 | 已公开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办理结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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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县长热线 | 回复日期 | 2016-11-29 |
办理结果 |
娄某: 您好,经我办向枫树乡政府核实:该笔收费属于小区统一建房的收费,包括征地、水、电、路三通及房前屋后平整等配套设施建设,由本人和县里配套各四万八,其实际耗资远大于总出资额,这项收费是经县铁办和相关部门批准的。 桃源县县长热线 2016年11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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