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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信箱内容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社保与新农合
来信人 尹** 来信日期 2016-11-11
信件索引号 201611110706285561
信件内容
社保局同志好!我想咨询一下关于社保与新农合保险的部分相关问题.我的爱人因在广东工作,单位已经购买了相关的五险,现家里需征收明年度的新农合保险,我想询问一下这种情况我的爱人还需要购买新农合保险吗?新农合不是本着自愿的原则吗?而爱人所在村政府为什么会说我爱人的户口在本村就必须要买呢?这与自愿是否相违呢?烦请解惑,谢谢!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回复日期 2016-11-17
办理结果
尹某:
    你好,你的情况经我办向县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咨询,建议你爱人购买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具体情况你可致电农合办0736-6681183咨询。
                           桃源县县长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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