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互动交流> 领导信箱> 县长信箱 > 信件内容

领导信箱内容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技能提升补贴
来信人 王** 来信日期 2020-09-18
信件索引号 202000423
信件内容
请问职业技能补贴申请需要满足哪些条件?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回复日期 2020-09-23
办理结果

对网友王敏关于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申请需满足那些条件及需提交那些资料的回复

符合享受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的对象:

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企业在职职工)、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以下简称“两后生”)、城镇登记失业人员、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即将刑满释放人员、强制戒毒人员及社区服刑人员、贫困劳动力、贫困家庭子女共10类对象。

需要提交的资料:

企业职工提交与企业签订的1年以上劳动合同及本年度连续3个月工资发放银行流水明细、农村转移就业者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或户口本复印件、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复印件、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提供《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退役军人提供退伍证、贫困劳动力和贫困家庭子女提供乡镇、街道开具的贫困家庭证明。此7类对象由培训机构垫付培训费用,待培训合格获取职业资格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后由培训机构统一申请培训补贴冲抵培训费用(未获证无补贴),培训学员是免费培训。即将刑满释放人员、强制戒毒人员、社区服刑人员的技能培训补贴采用“先缴后补”的方式,即先自己缴纳培训费用参加培训,培训合格获取职业资格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后向培训办班所在的人社部门经办窗口或登录“湖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经办综合服务大厅”申请补贴(未获证无补贴),并提供以下资料1、就业技能培训补贴申请表;2、职业资格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3、身份证明材料;4、缴纳培训费用凭证。

(就业服务中心培训服务股  电话:6622698)

企业失业保险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

一、申领对象和条件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在职职工,均可申领技能提升补贴:

(一)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 12 个月(含12 个月)以上的;

(二)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起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限上级部门公布的最新职业资格目录中的技能人员,下同)。

二、补贴标准

技能提升补贴根据企业职工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等级给予适当补贴。

(一)职工取得初级(五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为 1000 元;职工取得中级(四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为 1500 元;职工取得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为 2000元;        

(二)职工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属于我省技能岗位紧缺职业(工种)的(以省人社厅发文公布的职业(工种)为准),补贴标准按省里文件规定标准上浮 10%执行。

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申请并享受一次技能提升补贴。

三、申领材料

在职参保职工申领技能提升补贴,须提交以下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一)在职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申请表(见附件);

(二)本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三)本人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复印件;

(四)本人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就业服务中心失业保险股  电话:6612122)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