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来信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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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 | 严禁补习只是说说???? | ||
来信人 | 张** | 来信日期 | 2017-08-10 |
信件索引号 | 201708100549506918 | ||
信件内容 |
桃源县职业中专组织高三学生在北区补习,截目前为止以补习20天,放了20天假,现又要学生8月13日搞到北区补习,伙食费自付,外加补习费600元,不是严禁学校课外补习的吗,说的出怎么办不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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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状态 | 已公开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办理结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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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县长热线 | 回复日期 | 2017-08-23 |
办理结果 |
关于桃源县职业中专暑假补习问题的回复 有学生通过县长信箱投诉反映桃源县职业中专组织高三学生在北区补习,截止目前补习20天,放了20天假,现又要学生8月13日搞到北区补习,伙食费自付,外加补习费600元。针对学生反映的这一情况,教育局责成督导室开展调查处理。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据查,桃源县职业中专基于上学期因“三考”(高考、学考、中考)耽误了半个月时间,为补足上学期耽误的课程,而计划按自愿原则补习30天左右。补课期间每生收取了600元的补课费,用于教师的高温补助。后来,在接到县教育局下发的禁止办班补课的通知后,学校行政立即采取了措施,停止了补课。有关费用学校将在9月份开学后退还给学生。 在此,非常感谢各位家长学生对我县教育工作的关注和监督! 桃源县教育局 2017年8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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