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来信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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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 | 桃源富硒鸡蛋投诉 | ||
来信人 | 张** | 来信日期 | 2018-03-17 |
信件索引号 | 201803170530181054 | ||
信件内容 |
2017/12/5日网上订单鸡蛋99元/半年,每月30个/月,送半年。并且介绍同事一起购买了。然而送了两个月就失踪了,甚至于把网站都屏蔽,联系不上了。要求当地工商管理给于查处,也要求公安查办欺诈行为,以卫护社会安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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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状态 | 已公开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办理结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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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桃源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 回复日期 | 2018-03-20 |
办理结果 |
网友: 你好,关于你反映的订购了富硒鸡蛋不发货问题,经我办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2017年7月,湖北博朗悦公司来我县三尖农牧有限公司洽谈并签订《鸡蛋供销协议》,协议大体概括为3个方面:1、三尖公司与博朗悦电子商务公司的关系, 是鸡蛋买卖关系,博朗悦公司先付款,三尖公司按款发货:2、各自承担相关责任。三尖公司是生产商,按国家和行业规定生产合格鸡蛋:博朗悦公司是销售商,按相关规定进行互联网销售。3、“鸡窝窝”商标属博朗悦公司独有,三尖公司不得侵权。由此可见,消费者因供货不及时、客服电话不通等问题而投诉的主体应为湖北省博朗悦公司。此外,我县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已向拨打我县消费维权热线电话的消费者作了解释说明工作。 我办建议你向博朗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所在地(湖北省襄阳市樊城区星火路2幢308号)的公安机关、消费维权热线投诉。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信任与支持。 桃源县县长热线办公室 2018年3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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