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来信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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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 | 关于乱收费 | ||
来信人 | 王** | 来信日期 | 2018-05-30 |
信件索引号 | 201805300252186421 | ||
信件内容 |
你好父母官,向你反映一下关于陬市自来水厂乱收水费的问题,希望政府能帮我们这些百姓说说话。几年来,陬市水厂制定了一项最低消费标准,每户每月五吨,不足按五吨收费,水是宝贵的,习惯了节药用水的我们,一个月下来一般也就二三吨。因为无处诉说,水厂现在胃口更大了,上个月交了十吨水费,一个月另几天,又一个月水费下来了,二十吨。这是怎么了?一个人一个月的生活用水有这么多呢?许多人交了,我抗交!希望政府能取谛这种霸王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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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状态 | 已公开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办理结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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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县长热线 | 回复日期 | 2018-06-11 |
办理结果 |
网友: 你好,关于你反映的乱收费问题,经陬市镇政府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根据桃源县物价局、水利局桃价价[2014]47号文件关于规范全县农村集中供水价格和入户管网建设费标准的通知,供水价格包干计量水费每户每月5m3(2元/ m3)。 依据桃源县发改局、财政局、建设局文件(桃发改价[2016]160号文件核实用户水表起止吨数,你反映“上个月交了十吨水费,一个月零几天,又一个月水费下来了,二十吨”的情况是没有事实根据的,实际上是2018年2月-5月四个月的水量共计二十吨的水费和污水处理费未缴(水费40.00元+污水处理费14.45元=54.45元)。 特此说明,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信任与支持。 桃源县县长热线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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