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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关于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举报
来信人 向** 来信日期 2018-09-16
信件索引号 201809160806233195
信件内容
县领导:你们好! 我们是XX学校语数教师代表,现特向你们领导反应我校,目前XXX老师打着学校旗织召收学生加入所谓的专长二个队,一个是体育队十多个学生另一个是蓝球队二十多名学生每个学生暗里收取500-800元费用。XXX从2013年至2018年以来蔑视教育部命令,我行我素以职业之便暗里收取学生费用私自谋利,每年分四期上下学期加两个假期体育队每天晨读时或最后一节活动课加以训练,蓝球队每周六和星期天分批训练。XXX原系一工友身份,后来利用关系改入教师行业教体育,目前还封上学科带头人组长。一个明目张胆敢触教育部的高压线者还得以学校重用。请问我们语数老师为何就不能有偿补课,为何XXX他就能在校内能开展有偿补课?为何我们补课后会受到处份,XXX补课还能受重用?为何同样是在一片蓝天下一个校园内因事因人的区别就那么明显不同?特此盼望领导们督导依规处理。备注因诸多因素,电话和姓名不真实,望谅解!--上下学期加两个假期--!--二十多名学生--!--十多个学生--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县长热线 回复日期 2018-09-25
办理结果
网友:
    您好,关于您举报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问题,经县教育局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桃源县XX小学位于桃源县城浔阳街道办,现有小学教师118人,教学班级46个,学生2266余人。该校先后被评为“全国青少年足球特色学校”、“桃源县羽毛球训练基地”、“桃源县篮协篮球培训基地”,是我县唯一的“常德市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基地”。
    被举报人XXX,系体育专业本科学历,持有体育主管部门颁发的《社会体育指导员证》,现为该校体育教师。
    二、调查情况
    1、对XXX身份的查证情况
    据查,XXX中学学习期间一直接受专业篮球训练,多次代表市县参赛获奖。其父母均为桃源县乡村干部,1994年10月,根据国家关于照顾农村基层工作30年以上干部家庭一名子女招工就业政策,XXX以工人身份招聘进入教育系统在XXX镇中学工作。进入教育系统后,XXX先后考取了教师资格证,并提升学历获取了体育教学专业的大专、本科文凭。目前,XXX系“以工代教”人员身份,因其具有合格学历和合法的教师资格证,可以任教该校的体育课程。因其持有省体育主管部门颁发的《社会体育指导员证》,多年来一直受县体育局指派,在该校体育训练基地负责指导相关人员开展体育训练并参加上级赛事。XXX参加教育工作以来,成绩较为突出,个人先后被各级教育、体育主管部门多次评为“优秀体育教师”、“(省市级)优秀体育裁判”等。
    2、对XXX收费办体育特训班问题的查证情况
    据查,XXX在该校从事体育教学的同时,受学校工作安排在平常教学时段负责训练学校田径队,学校根据其工作量和参赛获奖情况给予其一定额度的绩效工资,XXX对学校组织开展的学生体育训练没有收取费用。
周日和暑假时间,XXX根据县体育和教育主管部门关于加强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相关工作要求,组织部分青少年(含学生和社会人员)在县实验小学校内训练场所开展篮球训练,收取了一定的费用(2013年为200元/人,现为500元/人),用于开支队员服装、添置高质量赛球、贴补交通费用等。2018年下学期,XXX业余时间对23名学生开展篮球训练指导,计划每人收费500元,至调查时止已经收取其中6人共3000元。
    三、处理情况
    9月21日,桃源县教育局已要求学校督促XXX老师清退了前面已经收取的6人共3000元费款。对其业余时间组织部分专长学生开展体育集训并收费情况,县教育局将进一步依规处理。
    感谢您对桃源教育的关注、理解和支持!

    注:为保护相关人员隐私,回复中关键词用XXX代替。

                          桃源县县长热线
                           2018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