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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强列要求解决人民内部矛盾
来信人 彭** 来信日期 2019-01-15
信件索引号 201901150642045782
信件内容
本人于2018年6月份和本组村民彭某飞产生的山林和土池纠纷.镇经管站的经手领导黄主任不处理.不过问.不汇报。一拖大半年过去了。强列要求解决人民内部矛盾!!!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县长热线 回复日期 2019-01-20
办理结果

       网友:    您好,收悉关于“强烈要求解决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后,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安排专人深入实地调查,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8年6月份,松阳坪村十组村民彭某能之父彭某太与彭某飞因山林与土地问题产生纠纷,镇、村两级组织相关人员前往该组了解情况,当事人之一彭某太不在家,其子彭某能也在外务工,在听取部分群众意见和查看了现场后返回。第二次在确定当事双方都有人在家的情况下,镇村两级原班人马再次进入该组收集相关资料,并与该组部分老人展开了座谈,具体内容如下:   (一)争议地块是分产到户(1984年)以前形成的,当时该组有个约定,凡是开荒形成的土地,在分产到户后,都推给山林户主,并不予登记和不再耕种。    (二)组内有一大块土地位于该组的麦子园,周围有围堤,界址明显,全组农户的土地基本都在该处范围内。    (三)1984年初次分地造档时,彭某太只在麦子园有土地(经现场核查,彭某太家在麦子园仍有地块),并没有记载“白羊坡”有土地。   (四)2009年二轮承包发证时,彭某能(彭某太次子,成家后分户重新立户)所持土地证上出现了“白羊坡”有块土地,而麦子园地块在土地证上没有出现。    二、存在问题    (一)此地块争议,在分产到户时就已产生,其他的开荒土地均已退耕,而彭某太的这块开荒地一直由他本人耕种,不肯退耕。前后经过多次调解,均未得到解决,经历时间太长,许多当事人都已过世,健在的当事人对当时事情真相的记忆也比较模糊。    (二)属于彭某太家有疑点。①1984年档案没有白羊坡地块,且白羊坡是另一组地名,只是与该组搭界。②虽然2009年颁发的土地证上有白羊坡这块地,但二轮承包是以一轮承包为基准,且该组土地一直以来没有变动,证据不足,难以证明土地归属彭某太。    (三)属于彭某飞家。由于彭某能持有2009年二轮承包土地证,界址明晰,实属该组范围,按照土地法,又必须承认该土地证上所载内容合法有效。 此问题由于情况非常复杂,镇政府职能有限,目前调解工作进展较慢,但镇政府会积极组织协调,争取完成这一矛盾纠纷调解。    专此回复。                      桃源县茶庵铺镇人民政府                          2019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