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来信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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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 | 青林桃源精神病医院只要收钱就关人 | ||
来信人 | 王** | 来信日期 | 2019-08-06 |
信件索引号 | 201908061047016375 | ||
信件内容 |
桃源精神病医院的人到我屋里抓我(我妈在场)说我有精神分裂症,一关就是3个月。从2009年到今年抓了我几次了。我认为我没有精神分裂症,请还我公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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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状态 | 已公开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办理结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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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桃源县卫生与计划生育局 | 回复日期 | 2019-08-12 |
办理结果 |
关于患者王某某否认患有精神疾病有关问题的回复 来信人反映县精神病医院有关情况的投诉件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迅速开展调查,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调查,投诉人王某某,系桃源县佘家坪乡XX村XX组居民,在国家严重精神障碍信息系统网中能查询到王某某的基本信息。王某某曾经于2012年2月6日至2012年3月30日在县精神病医院治疗,确诊为精神分裂症,住院期间服用抗精神病药物治疗,病情基本控制后出院。2018年2月28日至2018年5月22日在常德市康复医院诊断为精神分裂症,病情好转后予以出院。通过与投诉人父亲沟通,家属进一步证实患者确实患有精神分裂症多年,并且多次在常德市康复医院治疗。 综上所述,投诉人王某某所反映的信息不属实。 特此回复。 桃源县卫生健康局 2019年8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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