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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2020年这次事业单位的工资待遇
来信人 熊** 来信日期 2020-07-06
信件索引号 202000358
信件内容
请问这次桃源事业单位招聘工资待遇是多少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回复日期 2020-07-09
办理结果

网友:

您好!来信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国办发[2018]112号、湘政办发[2018]80号文件规定:

新参加工作的各类学校毕业生见习期工资标准分别为:初中毕业生1420元,高中、中专毕业生1460元,大学专科毕业生1660元,大学本科毕业生1780元,获得双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含学制为六年以上的大学本科毕业生)、研究生班毕业和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1940元。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2170元,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2400元。

见习期工资的执行期满后,上述人员按所聘专业技术岗位或管理岗位执行相应的岗位工资标准,薪级工资按以下办法确定:初中毕业生执行1级薪级工资标准,高中、中专毕业生执行2级薪级工资标准,大学专科毕业生执行5级薪级工资标准,大学本科毕业生执行7级薪级工资标准,获得双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含学制为六年以上的大学本科毕业生)、研究生班毕业和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执行9级薪级工资标准。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执行11级薪级工资标准,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执行14级薪级工资标准。

事业单位新参加工作人员见习期(初期)
及期满后工资标准表



(事业人员适用)




                      项目
       
             标准



  类别

见习期

试用期工资

试用期、学徒期、熟练期满后工资

管理岗位

专业技术岗位

岗位

岗位
工资

薪级

薪级
工资

岗位

岗位
工资

薪级

薪级
工资

初中毕业生

一年

1420

10

1510

1

260

13

1510

1

260

高中/中专毕业生

1460

10

1510

2

286

13

1510

2

286

大学专科毕业生

1660

10

1510

5

369

13

1510

5

369

大学本科毕业生

1780

9

1620

7

436

12

1620

7

436

双学士学位/六年制本科毕业生/研究生班毕业/未取得硕士学位研究生

1940

9

1620

9

513

12

1620

9

513

硕士学位研究生

2170

9

1620

11

600

11

1640

11

600

博士学位研究生

2400

8

1840

14

746

10

1810

14

746

鉴于无您任何信息,请您根据以上内容对号入座。

桃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