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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新修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的育儿假是否是带薪休假?
来信人 王** 来信日期 2022-02-16
信件索引号 202200034
信件内容
新修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的育儿假是否是带薪休假?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县卫生健康局 回复日期 2022-02-16
办理结果

市民: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12月3日,湖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经过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该《条例》第四章第十六条规定:符合法定生育条件的夫妻,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六十天,男方享受护理假二十天。符合法定生育条件的夫妻,在子女三周岁以内,夫妻双方每年均可享受十天育儿假。产假、护理假和育儿假视为出勤。

专此回复。



桃源县卫生健康局

2022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