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适老专区>公示公告>详细内容

常德市(桃源县)关于“未设置规范化的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转运点”共性问题整改情况公示

来源:桃源高新区管理委员会 2024-12-11 10:07 字体:【

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指出“未设置规范化的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转运点”共性问题,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湘办〔2023〕12号)和《湖南省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湘突环改办函〔2019〕16号)等文件要求,现对其整改任务、目标、措施、效果及整改销号意见对外进行公示。

反馈问题(33):推进省级以上产业园区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转运点规范化建设,提升产业园区固体废物处理利用率。

整改目标:推进省级以上产业园区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转运点规范化建设,提升产业园区固体废物处理利用率。

整改措施:1.严格环境准入。按照 2022 年省生态环境厅印发的《湖南省小微企业危废收集试点工作方案》明确的“先行先试、便利收运、就近处理、防范风险”要求,在全市 10 个省级以上产业园区规划8 个危险废物收集点,系统解决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转移不及时、环境风险高等问题,加快补齐危险废物收集转运管理短板。2.压实主体责任。督促危废收集点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规章制度,切实落实企业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主体责任,每季度向属地生态环境部门报送经营情况报告,加强主动服务意识,强化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提升运营管理水平。3.强化监督管理。加强对危废收集点的环境监管,将其作为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重点,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对违反有关规定的依法严肃处理,确保危险废物收运工作规范安全。

主体责任单位:桃源高新区管理委员会

牵头验收单位:常德市生态环境局

整改完成情况:根据全市统一规划部署,桃源高新技术产开发区核准范围内涌鑫源环保有限公司已建设废活性炭再生利用及其他危险废物收集、贮存项目。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常德市生态环境局桃源分局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10日—2024年12月17日

受理部门:桃源县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736—6622639

联系地址:桃源县漳江街道文昌东路004号

桃源高新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12月10日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