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局关于对申报建立湖南桃源沅水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公示的通告
拟申请建立的湖南桃源沅水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已通过了专家实地考察论证和初步审查。按照《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征求公众对国家湿地公园设立、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现对拟建的湖南桃源沅水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在桃源县政府门户网站(网址:www.taoyuan.gov.cn)上进行公示。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采用来信、来电和来访的方式,发表意见、建议或反映问题。国家林业局对来信来电来访者的姓名和单位严格保密。
一、公示日期:2011年12月7日—12月11日(5天)
二、国家林业局受理电话、信箱和来访地址
电话:(010)84239119
传真:(010)84239013
电子邮件:sfanwp2011@126.com
通讯地址:北京市和平里东街18号国家林业局湿地保护管理中心(信封请注明国家湿地公园公示)
邮政编码:100714
三、进行公示的拟建湖南桃源沅水国家湿地公园(试点)位于湖南省桃源县,总面积751.79公顷,功能区划图见附件。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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