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人民法院有限竞争选调3名工作人员
根据我院工作需要,经县委组织部批准,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拟在全县已实行公务员制度管理(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已登记为公务员(参管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中,采取有限竞争方式招考3名工作人员,其中:财会人员1名,审判业务工作人员2名。
一、报名条件
1、财会人员:①具有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身份;②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会计专业技术资格;③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④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好,身体健康;⑤具备中级以上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有从事会计工作经历的优先。
2、审判业务工作人员:①具有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身份;②法律本科以上学历;③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已获得司法资格证书的,年龄可放宽至38岁(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④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好,身体健康。
二、报名方式
凡符合条件自愿报名者,经单位同意,凭身份证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和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参管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下载并填写好报名登记表,到县法院政工室报名,并交本人近期免冠半身1寸彩照4张。
报名时间:2010年4月6日至4月20日。
报名地点:县人民法院政工室(办公楼二楼)
联系人: 陈 刚
联系电话:6684621 13873602515
三、考试形式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人员录用
根据考察情况录用,试用3个月,考核合格办理调入手续,未被正式录用的退回原单位。
一、报名条件
1、财会人员:①具有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身份;②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会计专业技术资格;③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④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好,身体健康;⑤具备中级以上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有从事会计工作经历的优先。
2、审判业务工作人员:①具有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身份;②法律本科以上学历;③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已获得司法资格证书的,年龄可放宽至38岁(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④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好,身体健康。
二、报名方式
凡符合条件自愿报名者,经单位同意,凭身份证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和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参管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下载并填写好报名登记表,到县法院政工室报名,并交本人近期免冠半身1寸彩照4张。
报名时间:2010年4月6日至4月20日。
报名地点:县人民法院政工室(办公楼二楼)
联系人: 陈 刚
联系电话:6684621 13873602515
三、考试形式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人员录用
根据考察情况录用,试用3个月,考核合格办理调入手续,未被正式录用的退回原单位。
桃源县人民法院
二〇一〇年四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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