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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做好手足口病预防控制与医疗救治工作的紧急通知

来源:本站发布 2008-05-12 09:32 字体:【

桃防控发[2008]1号

关于切实做好手足口病预防控制与
医疗救治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乡镇政府、县直各单位,各医疗卫生单位,各乡镇中学:
    根据近日我县手足口病的发展趋势以及防治工作开展情况,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县手足口病的预防控制与医疗救治工作,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手足口病防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手足口病是肠道病毒(柯萨奇A16型、埃可病毒或肠道病毒71)感染引起的以出疹发热为主要特征的急性传染病,可在多年龄组人群引起感染,但常在5岁以下婴幼儿中造成暴发流行,传染源为病人和隐性感染者,传播方式主要是通过密切接触急性期病人的粪便、口腔分泌物、皮肤疱疹液中的病毒,经粪-口途径和呼吸道进入体内。临床表现主要以手、足、臀、口腔粘膜等部位斑丘疹和发热为特征,一般预后良好。部分患者可合并心肌炎、脑炎、脑膜炎、迟缓性麻痹等,严重者可引起死亡。该病四季均可发病,以夏秋季多见。当前,已进入手足口病(EV71感染)的高发季节,做好手足口病(EV71感染)防控工作、防止暴发流行,对于保护广大儿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手足口病(EV71感染)防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与紧迫性,要成立手足口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强化责任,明确职责。要尽快对辖区内手足口病(EV71感染)防控工作进行一次专题研究,科学制订防控工作方案,全面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各医疗机构也要成立领导小组和医疗救治组,同时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强化领导、明确责任,确保医疗救治工作有序进行。
    二、进一步做好手足口病的预防控制工作
    (一)切实加强对手足口病的疫情监测和报告工作。各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和预检分诊制,建立、健全门诊日志,接诊医生要切实做好手足口病的诊断与鉴别诊断工作,发现发热并在手、足、口腔粘膜或臀部出现皮疹的儿童时,要高度警惕,详细登记患者的家庭地址、家长姓名和电话等信息,积极组织病人救治并及时报告。要指导辖区托幼机构及各级各类学校建立健全传染病疫情监测与报告制度,指定专人或校医负责本校的传染病疫情监测与报告工作。落实晨检制度,定期对全校学生的出勤、健康状况进行巡查,及时核实缺勤、缺课原因,一旦发现发热伴皮疹或其他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时,要及时送县定点医院治疗并向县疾控中心(电话6629345)报告。
    (二)切实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各单位在收到手足口病等肠道病毒感染性疾病疫情报告后,要采取切实有力措施,及早进行干预,争取在最短时间内将疫情控制在最小范围。对手足口病疑似病例要及时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对不需住院治疗的病例实行居家隔离。对于同一学校或者托幼机构发生多例手足口病疑似病例的,要及时采取应急停课措施。停课期间,要教育家长主动落实儿童居家休息,减少儿童之间接触感染的机会。同时要做好学校、托幼机构的疫点消毒处理工作。
    (三)切实做好医院感染控制工作。各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医院感染管理规范》和《消毒管理办法》,收治手足口病患者的医院必须按照肠道传染病处理原则隔离治疗患者,认真落实消毒措施,加强医务人员个人防护,杜绝院内感染;对住院治疗的患者,要限制其陪护和接触者人数,强化洗消措施,避免发生医院内感染。同时,加强医院产房、儿科病房的消毒,防止新生儿、婴幼儿院内感染。
    (四)大力开展手足口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各单位要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开展手足口病等传染病防控知识的宣传教育,指导学生家长注意孩子的个人卫生,搞好家庭室内外的清洁卫生,经常对孩子居住的房间进行通风换气,对儿童玩具、餐具、衣物、用品经常消毒,流行季节尽量少带孩子去拥挤的公共场所,特别是尽量避免与其他有发热、出疹性疾病的儿童接触,减少儿童与家禽、家畜的直接接触,教育孩子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做到“洗净手,喝开水、吃熟食、勤通风、晒衣被”。一旦发现孩子有发热、出疹等症状,应尽早就诊,并积极配合医生的治疗。
    三、切实做好医疗救治工作
    (一)抓好基础性救治工作。手足口病的救治要立足于早发现、早报告、早治疗。县直医疗机构要迅速完成本院医务人员的培训,各乡镇要尽快对辖区内所有医疗机构包括诊所、村卫生室的医务人员开展全面培训,不得出现“死角”、“漏洞”,以免延误诊断和治疗时机,造成不良后果。乡镇卫生院、个体诊所、村卫生室发现可疑病例要及时上报当地卫生部门,达到留观指征的病人,要做好患者家属的工作,由医务人员护送患者到县级及县级以上的指定医疗机构就诊,确保其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
    (二)明确定点医院及其职责任务。我县暂只明确县人民医院为定点留观医院,凡病人留观、住院在目前情况下均只能在已明确的医院进行。定点医院要严格按照医疗救治应急预案要求,掌握留观、住院指征,确实达到住院条件的要转送到市一人民医院住院治疗。需要转院的,先通报患者病情(传真0736—7705237),由市医疗救治组确定后转院。
    四、强化医疗救治管理
    一级以上医疗机构都要建立预检、分诊制度,采取措施疏通手足口病患者就诊通道。要切实搞好每一例患者的救治。对留观和住院病人严密进行监测和观察,随时掌握病情变化。为此,各有关医疗机构要进一步强化医护责任,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要严格手足口病临床救治程序,强化救治措施,超前处置病情变化。要健全会诊制度、上级医师查房制度、危重病人抢救制度等核心制度。无论住院、留观病人在进院之后,均要安排医疗专家组成员逐个会诊,共同制定医疗方案。市一医院已制定《手足口病临床治疗方案》,现发布在网上供参考。任何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或推诿病人。
    五、搞好上下支持与配合。
    各级医疗机构在接诊或收治一般病例(留观指征以下)后,要及时向县卫生局医疗救治组(电话:6623550)报告病人病情和治疗进展情况,达到留观指征的,要及时由接诊单位转送至县人民医院就诊。县定点医院要及时向市卫生局医疗救治组报告(联系电话7705037)留观病人的病情变化,需要上级派遣专家的,将由市里组织专家到现场进行指导。需要转诊到市级以上定点医院住院治疗的重症患者,在转院前县人民医院要及时通知县疾控中心采样。要全面加强上下信息沟通,医疗机构专门的工作办公室与医疗机构临床科室之间、医疗机构与县卫生局之间信息交流必须畅通无阻。县卫生局及定点医疗机构的信息交流要实行统一管理,并与县疾控中心搞好衔接。


二00八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