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新世纪感动桃源十大人物”候选人的公告
为弘扬优秀风尚、褒奖传统美德、倡导时代精神,在全县形成“争先进、做贡献、促和谐”的浓厚氛围,县委、县政府决定组织开展“新世纪感动桃源十大人物”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予以公告,欢迎全县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推荐。
一、推荐起止时间
2010年5月1日至6月30日
二、推荐范围
桃源籍公民(群体);在桃源务工经商、投资兴业的非桃源籍人士(群体)。
三、推荐人物标准
1.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树立和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具有高尚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
2.近10年来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中贡献突出或在社会活动中具有较大正面影响;
3.个人(群体)事迹感人,且能感动广大民众,引领社会风尚。
四、推荐办法
各乡镇、各单位根据推荐条件,推荐本乡镇、本系统、本单位符合条件的人选。全县广大群众可以通过相关单位向组委会推荐,也可以通过信函、邮件直接向组委会推荐。推荐候选人需填写推荐表一式三份、3000字事迹材料一份(并附电子文档),推荐表见桃办[2010]12号文件(关于印发《“新世纪感动桃源十大人物”评选活动方案》的通知)、县政府网站(www.taoyuan.gov.cn)“公告公示”栏。
推荐表及推荐材料可通过以下方式交组委会办公室:
1、直接报送或邮寄:
收件人:桃源县“新世纪感动桃源十大人物”评选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设县委宣传部)
地 址:桃源县漳江镇渔父北路18号
邮政编码:415700
2、电子邮件:
邮箱地址:tyxcb6622425@163.com
咨询电话:0736-6622425
一、推荐起止时间
2010年5月1日至6月30日
二、推荐范围
桃源籍公民(群体);在桃源务工经商、投资兴业的非桃源籍人士(群体)。
三、推荐人物标准
1.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树立和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具有高尚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
2.近10年来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中贡献突出或在社会活动中具有较大正面影响;
3.个人(群体)事迹感人,且能感动广大民众,引领社会风尚。
四、推荐办法
各乡镇、各单位根据推荐条件,推荐本乡镇、本系统、本单位符合条件的人选。全县广大群众可以通过相关单位向组委会推荐,也可以通过信函、邮件直接向组委会推荐。推荐候选人需填写推荐表一式三份、3000字事迹材料一份(并附电子文档),推荐表见桃办[2010]12号文件(关于印发《“新世纪感动桃源十大人物”评选活动方案》的通知)、县政府网站(www.taoyuan.gov.cn)“公告公示”栏。
推荐表及推荐材料可通过以下方式交组委会办公室:
1、直接报送或邮寄:
收件人:桃源县“新世纪感动桃源十大人物”评选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设县委宣传部)
地 址:桃源县漳江镇渔父北路18号
邮政编码:415700
2、电子邮件:
邮箱地址:tyxcb6622425@163.com
咨询电话:0736-6622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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