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儿童健康建档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各医疗卫生单位,各乡镇中学:
市委、市政府要求,根据我县手足口病的发展趋势以及防控工作情况,为加强我县手足口病防控工作,经县手足口病防控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现就进一步规范儿童健康建档工作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托幼机构儿童健康建档工作
所有托幼机构儿童健康建档工作由各乡镇中学负责。全县所有的托幼机构一律停课放假。各托幼机构要迅速建立健全幼儿健康档案。幼儿健康档案要详细登记幼儿家庭住址、家长姓名和联系电话等信息。每天做好跟踪访问,随时掌握幼儿情况。一旦发现发热伴皮疹或其他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时,按照托幼机构—所在乡镇中学—县教育局—县疾控中心--县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程序即时逐级上报。
二、认真做好小学儿童健康建档案工作
所有小学儿童健康建档工作由各乡镇中学负责。全县各小学要加强病情监控,要认真落实晨检制度,做好学生身体状况的检测记载,做好学生出勤情况的统计,对缺课学生进行追踪调查和记载。实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双休日期间,班主任也要和学生家长联系,搞好登记和反馈报告。)一旦发现异常情况,按照小学—所在乡镇中学—县教育局—县疾控中心--县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程序即时逐级上报。
三、认真做好学龄前儿童健康建档工作
散居的学龄前儿童的健康建档工作由各乡镇负责。对散居的学龄前儿童,各乡镇、村、居委会要迅速摸清儿童基本情况,建立健全儿童健康档案,每天进行跟踪监测。一旦发现异常,按照村、居委会—乡镇政府--乡镇卫生院—县疾控中心—县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程序即时逐级上报。
以上要求,望各单位采取切实措施,认真遵照执行。对落实不力,措施不到位的,县手足口病防控领导小组将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桃源县手足口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OO八年五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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