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桃源县)关于大气环境质量排名靠后解决力度不够问题整改情况公示
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指出“大气环境质量排名靠后解决力度不够”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湘办〔2023〕12号)和《湖南省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湘突环改办函〔2019〕16号)等文件要求,现对其整改任务、目标、措施、效果及整改销号意见对外进行公示。
反馈问题:大气环境质量排名靠后解决力度不够。部分干部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学习不够深、把握不够准,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对常德市大气环境质量排名靠后问题,思想认识不够统一,工作责任没有压实,强调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影响客观因素多,深入分析自身短板差距少,下大力气解决影响大气环境质量突出问题的力度不够。2023年常德市PM2.5考核目标值为40ug/m3,1月至8月PM2.5平均值43ug/m3,排名全省倒数第一,完成年度考核目标任务压力大。
整改目标: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统筹规划,建立健全蓝天保卫战考核、督办机制,压实大气污染防治责任,进一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整改措施:
1.压实政治责任。坚决树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纳入党委和政府重点工作、纳入绩效考核评估内容系统推进。坚持把大气污染防治作为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中之重,强化联防联控、标本兼治,坚决打好蓝天保卫战。
2.实施专项治理。按照《常德市贯彻落实〈湖南省大气污染防治“守护蓝天”攻坚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工作方案》,围绕能源、工信、交通运输、工业治理、成品油、住房城乡建设等十大领域,实施“三大结构调整、四大专项治理、一项能力提升”等重点工程,推动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落实。
3.应对污染天气。强化特护期管控,出台特护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制订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动态更新应急减排清单,实行24小时环境质量分析预测,及时发布预警指令,落实应急响应和联防联控措施。
4.强化监管执法。强化监督执法管理,实施多部门联合执法,紧盯重点领域、重点部位、重点时段、重点因子,严厉打击大气污染违法犯罪行为。
5.严格督查考核。开展特护期专项督查、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和秸秆禁烧专项督查,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纳入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内容,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不力责任单位、人员进行约谈,将失职失责的线索移送纪检监察机关。
主体责任单位:中共桃源县委 桃源县人民政府
牵头验收单位:常德市生态环境局
配合验收单位:常德市生态环境局桃源分局
整改完成情况:
该问题指出后,桃源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出台实施《桃源县碳达峰实施方案》,推动煤炭清洁利用,控制煤炭新增消费,大力发展新能源,清单式动态管理涉VOCs企业,严格落实县城区货运车辆限行绕行措施,加紧淘汰老旧机动车,全面落实建筑工地扬尘整治“六个100%”要求,不断强化道路扬尘整治,狠抓餐饮油烟管控,“人防+技防”多措并举推进秸秆禁烧工作,坚持推动烟花爆竹禁燃禁放,严厉查处违规生产、销售、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依法依规严格管控烟花爆竹批发证、零售证、运输证发放。截至2024年10月底,县城区优良天数291天、优良率95.4%,同比增加5天;重污染天数“零”,同比减少7天;PM2.5浓度27ug/m3,改善幅度-10%、排全市第1、在全省90个县市区排第45位;综合指数2.75,改善幅度-8.3%、排全市第1位、在全省90个县市区中排第32位。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常德市生态环境局桃源分局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19日—12月25日
受理部门:常德市生态环境局桃源分局
联系电话:0736-6623583
联系地址:桃源县漳江南路024号
常德市生态环境局桃源分局
2024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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