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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源县乡村负债分析

来源:本站发布 2004-06-28 09:47 字体:【

   乡村负债是一个敏感而沉重的话题,同时又是一个令各级领导非常关注的话题。最近我们对桃源县乡村两级负债问题进行了一次专题调查,调查结果令人吃惊。桃源县共有40个乡镇,839个行政村,76.71万农业负担人口,是一个典型的农业大县,而乡村负债总额之大、负债乡村数量之多、债务增长速度之快、个人借款比例之高,偿债能力之弱令人震惊。

一、乡村债务的现状

1、负债总额大。全县40个乡镇负债11.49亿元,乡平2872万元。839个村负债3.37亿元,村平40.18万元。乡村两级共负债14.86亿元,全县农业人口人平负债1937元。

2、重债单位多。从乡镇一级来看,乡乡都负债,负债上1000万元以上的23个,占乡镇总数的58%,负债2000万元以上的15个,最高的观音寺镇仅镇级负债就高达10933万元。从村级来看,有负债的村835个,占总村数的99.5%,其中负债100万元以上的16个,最高的枫树乡覃家咀村负债164.94万元,人平1379元。

3、债务增长快。截止2003年底全县村级负债3.37亿元,是1992年0.19亿元的18倍,年平均递增30%,特别是1995年以来,由于自然灾害多,公益事业建设开支大等原因,债务猛增。据统计,1998年全县乡(镇)村两级仅负债6.23亿元,到2003年底就累计达到14.86亿元,增长了138.5%。

4、个人借款比例大。乡(镇)、村债务总额中,个人借款4.30亿元,占负债总额的28.9%。特别是村级3.37亿元债务中,个人借款1.82亿元,占村级负债总额的54.0%,其中高息借款0.84亿元,占46%。每年乡(镇)村两级应付利息4500多万元。“两会一部”的借款达0.96亿元。全县个人借款中绝大多数为乡村干部的集资款和工资。

5、偿债能力弱。全县乡(镇)、村有债权4.26亿元,其中乡级2.34亿元,乡平586万元,村级1.92亿元,村平22.85万元。总债权中,所属企业欠款0.66亿元,单位欠款0.70亿元,其他应收未收款0.81亿元,个人欠款1.93亿元,个人欠款占到债权总额的45.0%,个人欠款中属农户历年税费尾欠达1.57亿元。用债权抵减债务后,全县乡村两级净负债10.6亿元。剔除无效债权2.27亿元,实际净负债12.87亿元,全县农业人口人平净负债1677元。

二、债务形成的原因

我们通过调查分析,桃源县乡(镇)村两级债务形成的主要原因有以下五个方面:

1、自然灾害造成负债。全县1995年、1996年、1998年连续三年遭受洪涝灾害,外淹内渍,沅水流域7大垸区乡镇多处溃垸垮堤,使以农业为根本的农业大县大伤元气,农民减收,财源减少。中央、省对我县沅水流域治理未纳入洞庭湖区治理范围给予投资,乡村为防洪保安,加大了水利建设的力度,资金投入全靠自筹,而垸区群众因灾难以承担如此浩大的工程建设投资,乡、村为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只有举债建设。

2、教育“两基”达标造成负债。1995年以来,各级党委、政府对教育投入十分重视,要求三年内所有农村中小学都要实现“两基”达标。其达标的资金国家财政投入微乎其微,大部分靠乡(镇)、村自筹解决,全县仅此一项新增债务2.39亿元,占负债总额的16%。

3、兴办农村“两会”造成负债。1992年以来,由农业部、民政部发起,在乡、村两级兴办了“农村合作基金会”、“农村救灾扶贫互助储金会”。由于制度不严、管理松散、经营不善等原因,造成“两会”亏损严重。特别是农村合作基金会从1992年开始乡乡建会,到1999年3月清盘关闭,造成负债1.11亿元。应清收的借款有7829万元无法收回。为了兑付股金,县财政于2000年向中央财政争取再贷款8217万元,每年要支付贷款利息300多万元,到2003年止,累计支付利息1000多万元。目前,农村合作基金会还有5000多万元的股金未兑付。

4、办企业失误造成负债。主要是80年代在大办乡村企业过程中,政企不分、盲目上马、管理不善、亏损严重。全县乡村两级因兴办企业负债3.46亿元,占负债总额的23.3%。特别是乡镇一级因兴办企业负债3.31亿元,占乡镇负债总额的28.8%。特别是观音寺镇、九溪乡、双溪口乡因兴办企业造成负债分别高达8188万元、6500万元、3093万元,分别占乡级负债总额的74.9%、72.5%、73.8%。

5、政策因素造成负债。

(1)税收政策。主要是贴税造成负债。一些乡、镇因工商税收和农业“四税”任务大,税源少,乡镇政府只好贴税完成任务。全县自1996年以来因贴税负债0.70亿元,占负债总额的4.7%。

(2)财政政策。1995年县乡实行财政体制包干后,县财政拨给乡、镇行政干部人头经费严重不足,一般每年人均经费支出至少1.5万元,其中上级政策开口子的补助人均在4000元以上,而县级财政又无力解决,全靠乡镇自己想办法解决,因此造成了乡、镇财政硬缺口3000万元以上。村级费用缺口更大,村组干部工资、村级管理费、五保户照顾等开支年初预算实行定项限额,而实际开支比年初的预算要超出一倍以上。税费改革后,村级可用财力(“两税”附加)只有1500多万元,而实际开支至少要3500万元,硬缺口在2000万元以上。上述两项全县每年新增债务5000万元以上。

(3)农业承包合同兑现难造成负债。向农民收取税费,由于缺乏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制约机制,导致税费兑现难,沉淀资金越来越多。全县农户历年拖欠税费1.57亿元,占村级债权的83.0%。税费尾欠最多的大户达45164元。由于农户税费尾欠金额大,使得村里高息借款完成上交任务。

三、乡村债务引发的问题及影响

(一)债务越背越重,经济步入恶性循环。沉重的债务像一座大山压在基层干部身上,使他们喘不过气来,每年应上交的税费必须完成,而农户又不愿上交,拖欠的税费尾欠只有靠乡、村干部高息借款来完成。每年因借款要支付利息上千万元。据调查统计,仅2003年乡、村两级就新增债务3012万元。导致乡村两级债务像雪球一样越滚越大,越背越重,陷入债务泥潭,难以自拔。

(二)税费拖欠越来越多,干群关系更加紧张。由于政策舆论导向只强调减轻农民负担,而农民应尽的税费上交义务却只字不提,加上少数基层干部经济上的不廉洁,工作方法简单等原因,农户对基层干部上门收取税费的不满、对立情绪越来越大,部分农户采取明拖暗抗,东躲西藏,甚至出现围攻、漫骂乡、村干部的现象。由于少数农户多年拖欠税费不交,基层干部拿他也没办法,其他农户都纷纷效仿,农户拖欠税费象瘟疫一样正在蔓延。去年中央又出台了关于“暂停征收税费改革前的税费尾欠”的政策,加重了拖欠的程度。据有关部门统计,税费改革前农户历年税费尾欠1.08亿元,税费改革后的2002、2003年农户拖欠的税费高达4961万元,占改革前税费尾欠总额的45.9%。历年拖欠税费上千元的农户30031户,占农户总数的12.5%,拖欠税费5546万元,占拖欠税费总额的30%以上。2003年全县约有30%的农户未完成当年的税费任务,个别地方高达50%。当年拖欠的税费高达2773万元,占应上交税费的27%。

(三)政府威信越来越低,乡村运转更加艰难。乡村债务问题不仅仅是一个经济问题,而是一个政治问题,涉及到社会的各个层面,直接影响基层政府在群众中的形象。目前,集资借款完成县级税收任务,成了乡、村干部们最头疼的问题,他们常年累月到处借钱,借了钱又无力偿还,讨债的不离门,只好躲债逃债。群众骂我们的乡级政府是“借债的政府,不还钱的衙门。”群众对乡级政府失去了信任感,而乡村干部又有苦无处诉,吃亏不讨好,辛辛苦苦干一年,不仅工资补助无法兑现,还倒贴(集资)几万元。到2003年止,全县乡镇一级拖欠的干部工资高达6964万元,应付未付的村、组干部报酬1847万元。乡(镇)、村干部靠举债过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