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2年((1913) 来源: 发布时间:2006-07-07 11:35 【字体:小 大】 是年,商办富民公司在蓼叶溪开采黄金,为县内第一个有一定规模的采金企业。 县议会成立,次年撤销,民国9年(1920)恢复,民国11年改选成立新县议会。此后活动年余,即自行消失。 桃源县地方法院、桃源县初级法院先后成立。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打印正文】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