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5年
4月15日,桃源县人民政府改称桃源县人民委员会。随后,各乡、镇人民政府亦相应改称乡、镇人民委员会。
4月18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桃源县委员会成立。
5月,县计划委员会编制《桃源县发展国民经济第一个五年计划(草案)》,计划管理范围包括农业、工业、基本建设、交通运输、邮电、商业、劳动工资、文化、教育、卫生等方面。
6月,县工会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在县城召开,成立桃源县工会联合会。后于1962年11月改名县总工会。
7月,对全县实行供给制的国家工作人员,由原供给制改行工资制。
9月1日,县人民检察院成立。
12月1日,桃源县沅水航道整治委员会成立,第一次大规模治理沅水航道,历时两年多,于1958年4月结束。
12月上旬,中共县委召开扩大干部会议,学习、贯彻毛泽东主席《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报告和中共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检查、批判在农业合作化问题上的“右倾保守”思想。会后,全县迅速掀起农业合作化高潮,短时间内普遍建立起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
是月,全县城镇人口实行以人定量供应口粮。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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