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农业农村局开展《湖南省社会信用条例》集中宣传活动
为深入学习贯彻《湖南省社会信用条例》,在全县范围内积极营造“学条例、重信用、讲诚信”的良好氛围,8月24日上午,桃源县农业农村局常务副局长刘仕国带领普法服务工作者前往热市镇开展《湖南省社会信用条例》宣传活动,全力提升商户和群众诚信意识。
活动现场,工作人员围绕“哪些行为属于严重失信行为”、“对失信主体规定了哪些惩戒措施”“《湖南省社会信用条例》对信用主体权益保护有哪些方面的规定”等内容,通过悬挂宣传条幅、发放宣传资料、现场宣讲、入户走访等方式,宣传《湖南省社会信用条例》的基本内容、实施目标及意义,积极引导社会群众正确关注自身信用,提高诚信能力。活动中,发放《湖南省社会信用条例》全文宣传册200余份、《<湖南省社会信用条例>宣传标语》1000份,提供咨询100余人次,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得到了群众的热烈响应。
下阶段,该局将继续开展《湖南省社会信用条例》普法宣传活动,弘扬诚信文化,筑牢信用之基,进一步深化群众对诚信的认识,在全县内营造全民学法、守法、懂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编辑:官必珍)
(审核:谭琳琳)
(签发:王帮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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