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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源法院陬溪法庭喜获湖南省“巾帼文明岗”称号

来源:桃源县融媒体中心 发布时间:2022-09-19 16:24 【字体:

近日,湖南省妇联公布了2021年度湖南省城乡妇女岗位建功先进集体(个人)名单,桃源县人民法院陬溪人民法庭荣获湖南省“巾帼文明岗”称号。

陬溪人民法庭位于工业重镇陬市镇,辖5个乡镇和2个工业园区,面积约400平方公里,人口约26万余人。该庭现有工作人员9名,其中有6名为女干警,素有“女子法庭”之称。该庭年均结案800余件,调撤率为65%以上,服判息诉率96.94%,近4年来无发回重审案件,无一因事实认定错误改判案件,无涉法涉诉案件,司法绩效在全省排名靠前。一直以来,该庭始终坚持“司法为民”为宗旨,以“人民满意”作为工作根本标准,文明办案,公正执法,先后被团县委授予“青年文明号”、 “五四青年奖章集体”称号,被常德市妇联授予“常德市巾帼文明岗”荣誉称号,被县人大评为“2020年司法公正常德行先进单位”,被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全市人民法庭先进集体”,连续三年被本院评为院目标管理岗位责任制考评先进集体、“五优党支部”。多名干警被评为县级以上先进个人,其中庭长艾艳萍被授予“全国法院办案标兵”称号。

基层法庭是工作的基础触角,是为民的前沿阵地,是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陬溪法庭充分发挥基层法庭的窗口作用,贴近基层、服务群众,多措并举深入推进诉源治理工作,服务乡村振兴,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其中主要有以下亮点:

一是法官联镇促自治。建立法官联镇制度,在辖区内每个乡镇安排一名法官(法官助理)进行帮联,在矛盾调处、村规民约、司法确认、诉前调解平台操作等方面提供法律咨询和指导。

二是多元解纷化诉源。建立“一窗口、二员、三调、五长”等多元解纷机制,与镇、村两级密切联系,形成共识,尽量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

三是普法宣传入民心。推行巡回审判,对于涉老、涉病残、涉远案件坚持“三个必须上门”原则,既方便当事人诉讼,解决实际困难,同时又能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成立“法治宣讲团”,全庭5名党员法官(含法官助理)组成“法治宣讲团”,每个月至少进行一次法治宣讲。创新普法宣传形式,采取拍摄抖音小视频、参加电视节目、进行网络直播、发放宣传资料、发出司法建议等形式进行法治宣传。

四是家事审判创特色。在审理家事案件时,推行婚姻冷静期、人身安全保护令、离婚证明书、案件回访四项制度,切实保障妇女、儿童、老人等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五是服务企业助发展。加强与辖区工业园的沟通与协调,对于涉企案件开通绿色通道,合理运用诉前及诉中财产保全措施,注重调解结案,做好宣传教育和引导,打造和谐营商环境。

(编辑:官必珍)

(审核:谭琳琳)

(签发:王帮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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