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人民法院:诉前财产保全165万元 吹响保护农民工权益号角
依法保障农民工权益,事关众多农民工家庭的切身利益。1月5日,桃源县人民法院及时采取诉前财产保全措施,为46名农民工冻结被申请人银行存款165万元。
杨某、吴某等46人在桃源县某乡村公路通水泥路工程项目务工,工程完工后杨某、吴某等46人只拿到部分工资,剩余工资共计160余万元一直未能收到。在工地辛苦工作多月的杨某、吴某等46人多次讨要工资无果后,遂向桃源县人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请求冻结桃源县某建筑劳务公司、湖南常德某建设有限公司及分公司名下存款165万元,并提供了财产担保。桃源县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即作出保全裁定,并于当日执行保全措施。
桃源县人民法院高度重视农民工维权案件,开辟农民工维权“绿色高速通道”,提供专门热线、诉讼指引、优先立案等一站式暖心服务;同时构建法院、社会和制度保障相结合的“多方联动网”,打造多元解纷平台,切实增进民生福祉,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编辑:官必珍)
(审核:谭琳琳)
(签发:王帮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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