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住保中心:桃源县全力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至2019年以来,桃源县全力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把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作为提高民众幸福指数、实施城市提质更新的重要工作来抓,认真贯彻落实保障性安居工程各项政策,加大公共租赁住房、城市棚户区改造、公租房改造、保租房新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建设力度,并及时足额发放住房租赁补贴,全县保障性安居工程总体进展顺利。
老旧小区改造竣工验收
桃源县委、县政府根据中央 、省、市的相关要求加快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成立了由县长任组长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协调处理工作开展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制定出台了《桃源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运营管理办法》《桃源县棚户区改造项目实施细则》《桃源县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细则》等规范性文件。在保障住房建设和管理上,坚持统筹规划,分步实施,政府主导,社会参与,适时调整,动态管理,不断完善保障性安居工程制度体系。建立“政府部门监督、建设单位负责、监理单位控制、施工单位保证”的管理体系,实行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加大资金使用管理力度,严格财务管理制度,保障资金使用安全。在具体操作上,坚持阳光操作,严格执行准入标准、审核程序、动态管理、退出执行等方面的政策规定和“三级审核、三级公示”制度,层层把关、严格审查。同时,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真正做到住房保障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和落实到困难群众身上。
(编辑:官必珍)
(审核:谭琳琳)
(签发:王帮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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