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政务动态>部门资讯>详细内容

常德市生态环境局桃源分局:普法“面对面” 帮扶“零距离”

来源:桃源县融媒体中心 发布时间:2023-09-05 18:06 【字体:

为进一步提升企业法制意识,不断强化企业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全面提高企业污染防治能力和环境管理水平,近日,常德市生态环境局桃源分局、桃源高新区管委会结合“政务公开主题日”活动开展送法入企活动,组织召开了重点企事业生态环境保护暨安全生产监督帮扶工作会。桃源高新区两新组织党委专职副书记张忠云主持会议,常德市生态环境局桃源分局分管负责人、相关企业及医疗单位负责人参会。

会议现场

会议指出,遵守生态环境法律法规是企业生产经营、绿色发展的重要保障,企业要进一步提高知法、懂法、守法意识,切实增强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的责任感、使命感,坚持绿色发展理念,严守生态安全底线,满足人民群众新的“需求侧”,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双赢。

会议强调,坚定不移走绿色发展之路才能为自身赢得发展空间,企业务必深刻认识当前生态环境保护高压态势,扛稳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切实增强环境保护底线意识,主动适应环保新常态。一要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从源头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推动产业绿色发展;二要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持续控源截污,有效控制施工建设中产生的各种环境安全隐患;三要自觉办理排污许可证明,坚持持证排污、按证排污、自证守法;四要加强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护,自觉安装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做好运行管护,杜绝弄虚作假;五要精细化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不断强化现场管理,规范建设危险废物储存场所,做好风险防控;六要健全环境管理制度,实现从过程到结果的完整环境守法链条,确保所有环节依法合规;七要积极应用“湖南营商码”,反映营商环境诉求及困难,在苗头源头化解生产发展与环境保护间的矛盾;八要自觉接受监督检查,如实、及时公开污染物排放及环境管理信息,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充分展示负责任企业的良好形象。

会上,园区环保管家就生态环境隐患排查、问题整改进行了专题授课;桃源高新区管委会通报了今年以来园区安全生产工作情况;会议还下发了《履行环保责任 守护碧水蓝天——致全县企业和有关生产经营者的一封信》《常见环境违法行为及处罚依据》及《“湖南营商码”使用手册》。


(编辑:官必珍)

(审核:谭琳琳)

(签发:王帮海)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打印正文】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