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政务动态>部门资讯>详细内容

好消息!桃源县首届县长质量奖开始申报啦!

来源:桃源县融媒体中心 发布时间:2023-09-08 16:01 【字体:


各成员单位,各相关企业或个人:

为引导和激励全县各行各业加强质量管理,提升自主创新和卓越绩效管理能力,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水平,推进实施质量强县战略,助推桃源县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桃源县县长质量奖管理办法》及相关文件,现就开展首届桃源县县长质量奖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首届桃源县县长质量奖设县长质量奖(组织)2个和县长质量奖(个人)2个。评审将严格控制质量和数量,坚持宁缺勿滥的原则。

二、申报范围

首届桃源县县长质量奖申报范围为:桃源县辖区内制造业、服务业、工程建设行业等组织及质量管理工作者。母公司或集团公司与其下属的子公司或分公司不能同时申报。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本届县长质量奖企业或组织(以下称申报组织)须满足以下条件:

1.依法在桃源县注册登记并经营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包括从事生产、服务、研究、设计、教育、医疗及社会中介等工作的各类组织)。

2.实施质量发展战略,坚持质量第一的发展理念,崇尚优秀质量文化,在质量水平、创新能力、品牌影响力以及效益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并达到县内领先水平,近3年来主要经济、技术和质量等指标位居县内同行业领先地位。

3.推广应用卓越绩效管理模式,实施首席质量官制度,质量管理体系健全,质量管理制度、模式、方法有所创新,并且成熟度高,具有推广价值。

4.近5年无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环保等事故,无相关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二)申报本届县长质量奖个人(以下称申报个人)须满足以下条件:

1.基本条件:拥护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恪守职业道德和社会规范,无相关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2.贡献突出:树立质量第一的强烈意识,大力弘扬工匠精神、企业家精神,推广应用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和理念,为区域质量、行业质量或组织的质量水平提升做出突出贡献。

3.具体条件:一线工作人员要求长期从事一线工作,具有认真严谨、一丝不苟、持续改进、追求卓越的工匠精神,实践经验丰富,工作中敢于创新,注重“传帮带”,为所在领域质量水平的提升、工艺技能的改进、普遍性和关键性的质量难题解决做出突出贡献。

质量管理者要求长期从事质量管理工作,具有丰富的质量管理实践经验,在实践中实现质量管理制度、模式和方法创新,并为所在组织和行业提升质量水平,取得较高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做出突出贡献。

质量领域专家学者要求长期从事质量管理理论研究,具有较高的专业素养和理论水平,潜心研究、学有所长、研有所专,在推广应用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和理念、推动质量提升、促进质量强县建设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做出突出贡献。

四、评审原则和标准

(一)评审原则。本届县长质量奖评审坚持科学、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严格遵照相关条件和程序,坚持自愿申报、各个环节不收取任何费用;严守纪律、严禁借评审之机谋取利益。

(二)评审标准。本届县长质量奖评选表彰以《桃源县县长质量奖管理办法》为主要依据,按照《首届桃源县县长质量奖评审准则》执行。

五、申报及评审程序

(一)申报流程。本届县长质量奖申报材料由申报表和自评材料组成,申报组织和个人按填写要求填报申报材料,申报材料报送有关主管部门,由主管部门对申报组织或个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把关,并提出意见。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推荐参评的组织或个人,于2023年9月15日前将全部申报材料送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其中证实性材料需提供原件以便核实。

(二)审查与征求意见。县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评委会办公室)对申报材料的主体资格、推荐渠道、申报程序和材料规范性等进行审查,并征求生态环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税务、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等有关主管部门意见,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不予受理。

(三)受理与公示。2023年9月根据初步审查结果,形成县长质量奖受理名单,并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

(四)资料评审。评审组按照评审规则对通过形式审查和受理公示的组织和个人进行评审打分,形成材料评审报告。材料评审实行组长负责制。评审组按材料评审得分高低提出现场评审名单。对未进入现场评审名单的组织和个人,由评委会办公室反馈材料评审结果。

(五)现场评审。对通过材料评审的组织和个人,评审组依据评审准则和实施细则进行现场评审,并出具现场评审报告。现场评审实行组长负责制。

(六)顾客满意度测评。对确定进入现场评审的组织,评审组通过公开招投标委托中介机构对通过材料评审的组织进行顾客满意度测评,形成顾客满意度测评报告。

(七)综合评价。评委会办公室对材料评审、现场评审和满意度测评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按得分高低差额提出县长质量奖候选名单。

(八)审定、公示。评委会召开会议,对县长质量奖候选名单予以审议,等额投票产生县长质量奖获奖建议名单。评委会办公室将县长质量奖获奖建议名单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中存在异议,查明属实的,由评委会办公室提请评委会取消其获奖资格。公示中无异议,或者异议情况查明不属实的,经评委会主任审核,县长审定后,由县人民政府公告。

(九)表彰。县人民政府发布表彰决定,召开表彰大会,对获奖组织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颁发奖牌、证书和奖金。

六、工作要求

(一)积极宣传。县长质量奖为我县在质量领域的政府最高荣誉,桃源县质量强县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务必大力宣传本届县长质量奖有关政策要求,指导、帮助、动员相关组织和个人积极申报县长质量奖。

(二)严格把关。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不涉及国家秘密,数字及各类符号应填写准确、清楚、完整。各主管部门要认真做好材料的审核把关和推荐申报工作,确保推选出代表本辖区、本行业质量管理最高水平的组织和个人参加本届县长质量奖评审。

(三)材料要求。本届县长质量奖的政策文件、申报表格可登录桃源县人民政府官方网址(https://www.taoyuan.gov.cn/)获取。

1.申报材料均采用普通 A4 纸双面打印,字体为宋体四号,行距为22磅。

2.申报组织填报《首届桃源县县长质量奖(组织)申报表》(附件1)和《首届桃源县县长质量奖(组织)自评材料》(附件2)。申报表和自评材料单独成册,申报表和自评材料均报送纸质版一式三份(采用普通软封面装订即可)。材料电子文档(PDF版)和组织照片(3~5张)、最高管理者近照(1~2张)发送指定邮箱,并命名为“组织名称+申报材料”。

3.申报个人填报《首届桃源县县长质量奖(个人)申报表》(附件3)和《首届桃源县县长质量奖(个人)自评材料》(附件4)。申报表和自评材料单独成册,申报表和自评材料均报送纸质版一式三份(采用普通软封面装订即可)。申报材料电子文档(PDF版)和个人近照(1~2张)发送指定邮箱,并命名为“个人名字+申报材料”。

组织和个人奖申报材料须于2023年9月25日前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逾期将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桃源县质量强县委员会办公室(桃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络交易监管股股)

地址:湖南省常德市桃源县文昌东路006号

邮编: 415700

邮箱:278652027@qq.com

联系人:徐琦

联系电话:0736-6662978

监督电话:0736-6638318

桃源县质量强县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8月


(编辑:官必珍)

(审核:谭琳琳)

(签发:王帮海)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打印正文】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