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群众办实事】桃源县人社局:悉心为民,依法维护农民工工资权益
2024年9月23日,县人社局劳动监察部门收到两名群众反映:“不但8月份工资不发,还要求她们倒给1300多元。”的投诉后,县人社局工作人员高度重视,详细查看了两位入职时签订的劳动合同,发现合同中并没有学徒费用相关条款后,立即展开调查。
经调查,两位分别于去年12月25日和今年2月24入职桃源县某蛋糕店,今年8月18日两人同时离职,8月份工资尚未发放。同时,根据两人提供的聊天记录显示,该蛋糕店老板试图向两人收取一个月500元的“学徒费用”。通过耐心细致的劳动政策宣讲和协调后,该蛋糕店老板充分认识到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承诺3日之内发放8月份工资,同时不收取学徒费用。截止9月26日,两人8月份工资已经发放到位。
县人社局日常劳动监察巡查
今后,县人社局劳动监察部门将持续推进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形成“务工有数据、劳务有实据、讨薪有依据”的全过程监管,构建良好的用工务工环境,从源头上杜绝欠薪问题,让老百姓务工“找得到、待的住、干得稳”。
(编辑:官必珍)
(审核:谭琳琳)
(签发:王帮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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