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成功解救一轻生男子
7月13日,我县公安局凌津滩镇派出所民警成功解救了辖区内一轻生男子,得到在场干部、群众及男子家人的赞扬。
上午八点许,该镇某企业员工刘某辞职与厂长结算工资,双方因细节发生分歧,厂方不及时支付工资,产生了劳资纠纷。刘某情绪激动,爬上该厂五楼的楼顶的天台上,扬言如果厂方不结账,便跳楼自杀。派出所接警后,立刻出动警力赶赴现场,民警陈健爬上5楼天台上,与刘某相对而坐,苦口婆心地与其交流、疏导、劝说,要他珍惜生命,热爱生活;所长高昌喜积极联系镇政府、消防大队等部门,大家通力合作,在地面铺垫了一层棉絮、气垫,布置一些必要防范设施,展开了一场紧张的救援行动;高所长又与厂长洽商,要求厂方及时结清刘某的应得工资;十点半,厂方将工资交予刘某妈妈手中,刘某则在陈健的搀扶下回到了地面。至此,这场惊怵事件得以平息,大家悬着心终于安宁。
然而,刘某的行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涉嫌扰乱社会秩序,公安机关根据其情节,给予了他拘留6日,罚金500元行政处罚;刘某也认识到了自己行为的极端,造成了社会的不安定,心甘情愿地接受了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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