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政务动态>部门资讯>详细内容

“老赖”一刑拘 农民工工资就到手

来源:公安局 发布时间:2015-09-16 08:36 【字体:

    近日,警方依法刑事拘留一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老赖”,不久,“老赖”的家人就很快凑齐拖欠的近十万元农民工工资。

    陈某在陬市镇经营某公司期间,拖欠农民工李某某、廖某某、肖某等12人工资共计九万余元,农民工多次找陈某索要工资,陈某以无钱支付为由拒绝支付。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多次催促责令整改下,陈某仍拒不支付农民工报酬,并且在收到“限期支付工资指令书”的当天便开车离开桃源前往浙江台州,对指令书的内容不闻不问,置之不理。

    此案是《刑法修正案》新增设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罪名以来,我县警方受理的首例案件,法制部门将该案移交给陬市派出所。办案民警在无先例可循、又无经验可仿的情况下,认真钻研案件,与劳动监察部门、检察院、法院等部门进行沟通交流,制定出了可行的实施方案,通过详细的取证及走访调查,办案民警掌握了陈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有力证据,8月24日,将犯罪嫌疑人陈某传唤到案,次日,陈某被依法刑事拘留。此时,陈某表示愿意支付拖欠的工资。

    9月14日,陈某的家属将拖欠的农民工工资筹集到位。民警在陬市派出所举行了简单的发放仪式,发还了陈某拖欠的93482元全部工资款。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