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法院公正司法实现结案创历史新高
2014年,县法院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积极推行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改革,狠抓执法办案、队伍建设等,各项工作取得了可喜成
一是结案创历史新高。全年受理各类案件3307件,结案2972件,其中审结2272件,同比增加 485件,上升26.15%;执结新收案件700件,同比增加142件,上升25.49 %;开展积案专项执行,执结案件373件,积案化解率达34.3%。
二是改革出现新亮点。推行主审法官办案责任制,实现了“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提高了办案效率。在案件数量大幅增长的情况下,审结率达90.05%,新收案件执结率达89.25%,同比分别上升6.5%和10.4%。推行院领导、审委会专职委员、庭长直接办案制度,明确规定办案数量,全年院、庭长办案1106件;全院法官人均结案42件,同比上升31.25%。
三是司法公开成新常态。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设置大型电子显示屏,法院外网开设司法公开专栏,实现了立案、庭审、执行、听证、文书、审务“六公开”。在全县各乡镇张贴刑事布告6400份;全年在互联网上公布1385份裁判文书;开展网络庭审直播7次;更新法院微博980条;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2次,增强了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了解和支持。
四是社会形象明显提升。全年有13个集体和 15名个人受到市级以上表彰,其中桃花源法庭被评为全市“巾帼文明岗”,胡岳柏法官被市委确定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先进典型。社会公众满意度测评排名全省46名,较2013年前进45个名次,连续7年保持全县政法系统第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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