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局成功办理车购税减半优惠
10月7日,车主刘某某前往县国税局办理车购税申报缴税,经核实,该局为其办理了减半征收优惠申报。
车主刘某某于10月7日所购排量为1485的五菱牌LZW6442JF多用途乘用车属于财税【2015】104号文件规定的减半征收车购税的范畴,刘某某所购车辆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不含税金额43418.80元,高于国家规定的最低计税价格,应缴车辆购置税4341.88元,享受减半征收后,实际缴纳车辆购置税2170.94元。该局操作员依据金三系统车购税申报征收操作规范,按照《关于减征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车辆购置税的通知》为车主刘某某办理了减半征收优惠申报。当窗口人员将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交到刘某某的手中时,他连声道谢满意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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