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解读“四个规定”促进规范司法
近日,县检察院召开全体干警大会,由该院监察室主任解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中央政法委印发的《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制定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的《关于对检察机关办案部门和办案人员违法行使职权行为纠正、记录、通报及责任追究的规定》等四个规定。
通过组织学习解读活动,全体干警明确了“四个规定”的内涵及要求,一致表示要认真执行各项《规定》,不断规范司法行为,切实把《规定》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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