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打响金融案件“百日攻坚”执行第一枪
如果视生效法律文书为“白纸”,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得到的一定的是法律的惩罚。10月28日,县法院组织本院干警、公安干警、镇村干部共40余人,并邀请县检察院及新闻媒体记者对案件执行全程进行监督,成功强制执行一起腾房案,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强制执行现场
强制执行现场
陈某、汪某因玻璃企业生产需要,用厂房抵押向某金融机构贷款,合同到期后未按时还款,随后陈某、汪某被起诉至桃源县人民法院。经该院依法审理,判决陈某、汪某限期履行合同义务,但二人一直未履行。2016年,某金融机构向法院提出执行申请,该抵押厂房三次流拍后被依法变卖,买受人已将变卖款全部付清,并已办理了过户登记。但是社会其他人员却非法将该厂房大门用车辆和铁锁封死,导致该厂房迟迟无法交付。该案受理后,法官数十次到相关人员家里耐心细致地做思想疏导工作,无果后,该院决定依法强制执行。最终,在执行人员的努力下,历经五个多小时,将被侵占的厂房腾空,设备、物品运至指定地点存放,顺利完成强制执行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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