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政务动态>部门资讯>详细内容

交警破获“12.24”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

来源:交警大队 发布时间:2017-01-06 10:45 【字体:

经过10天10晚的艰苦奋战,1月2日,在漆河镇石板坪村路段致人死亡的肇事嫌疑人罗某被缉拿归案。

2016年12月24日凌晨,在省道S306线漆河镇石板坪村路段,间隔有几位骑着二轮或三轮摩托车去漆河镇墟场赶早卖菜的当地群众经过,其中漆河镇石板坪村69岁的村民刘某也推着一辆装满疏菜的人力车赶往墟场。此时时钟已指向凌晨5时55分,天还是一片昏黑,忽然,后面一辆车快速驶来,将刘某一下撞倒在地,刘某顿时受伤晕了过去(26日,受害人刘某因抢救无效死亡),而肇事者下车看了一下,发现刘某不动了,却不出手施救,见四下无人就趁着黑夜悄然逃离现场。

嫌疑人在拘留书上签字

事故发生后,桃源交警立即出警,快速赶赴现场,一边把受害人刘某送去常德市第一人民医院进行抢救,一边对现场进行勘查取证。然而,现场除了散落的疏菜和倒在一边的人力车外,却无任何肇事车辆的遗落物和其它可疑物品,事发时也无目击者,成了无头悬案。

为侦破此案,交警大队召开案情分析会,多名民警深入事故周边路段进行排查走访,寻找蛛丝马迹。同时,调取沿途监控,并通过高科技“图侦”手段,锁定嫌疑车辆是一辆车身贴有反光标志,车上装有几个白色油漆桶的蓝色的号牌为湘G2H13*的宗申牌正三轮摩托车。然后抽丝剥茧,循迹追踪,排查蹲守,经过10天10夜的艰苦奋战,最后将藏匿在双溪口镇金紫山村姑姑家的犯罪嫌疑人罗某一举抓获归案。

经查,肇事嫌疑人罗某系双溪口镇金紫山村人,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就把自己原来买的一辆二手两轮摩托车牌照悬挂在新购买的三轮摩托上,套牌驾驶车辆肇事致人死亡后逃逸,其行为已严重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多款法律条款,交警初步认为,罗某应负此次道路交通事故全部责任。1月3日下午,罗某被公安机关押往看守所刑事拘留,此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等待罗某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