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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大队一天连拘2名重大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

来源:本站发布 发布时间:2017-04-20 09:08 【字体:

4月17日,公安交警大队为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加大处罚力度,惩前毖后,一天内连拘2名重大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

3月21日20时50分许,常德市柳叶湖白鹤山人顾某驾驶一辆车牌号为湘J44**E银灰色森林人牌小型越野车行驶至县城区桃花大道龙泉山庄门前路段时,由于顾某盲目超速,又开车接打手机,未做到有效避让,将前面同向行驶骑自行车妇女彭某撞倒在地,造成彭某当场死亡、车辆受损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

4月3日07时02分许,源创建材制造有限责任公司驾驶人姚某,驾驶一辆车牌号为湘J459**水泥大罐车经过漳江镇梅溪桥社区何家岗组中石化加油站门前路段时,与一辆从加油站出来的三轮摩托车相撞,致使大罐车发生侧翻压到在此经过的一辆小汽车至小汽车司机死亡,副驾驶乘客受伤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

2起致人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充分说明了驾驶人安全意识淡薄,不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开车时注意力不集中,危害了他人的生命安全,造成了他人财产损失。据此,4月17日,公安交警大队依法对2名违法犯罪嫌疑人实施刑事拘留,两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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