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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捡”一张卡 取三千元 拘留三天

来源:本站发布 发布时间:2017-06-21 11:04 【字体:

“我不过是用人家遗忘在柜员机里的一张卡取了3000元钱,就被拘留三天,教训太深了”。6月18日,从拘留所出来的热市镇人黄某对前来接他回家的家人感叹道。

6月2日下午,在热市镇圩场赶集的群众王某在某银行柜员机上取款后忘记抽卡,等到他发现时,已经到了6月5日,其卡内3000元现金已经被他人取走。派出所民警接警后,迅速赶往现场查看银行监控,在辖区的走访调查,最终锁定作案人员系本辖区的郭某。

6月15日,民警找到郭某,向其宣讲法律,郭某承认6月2日下午1时许,在热市镇某银行柜员机准备取钱时,发现他人遗忘在机内的银行卡,遂起贪念,取走其卡内的现金三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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