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旬老人危险驾驶受伤 获刑5个月罚5000元 来源:本站发布 发布时间:2017-08-11 20:42 【字体:小 大】 六旬老人韩某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酒后驾驶未依法注册登记的摩托车与张某驾驶的轿车相撞,造成韩某受伤、双方车辆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经检验,韩某的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98.7mg/100ml。经交警大队认定,韩某应负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近日,县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韩某拘役五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打印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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