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迎十九大】县法院启动跨区域立案
8月15日上午,一位本该驱车前往常德市武陵区法院立案的当事人来到桃源法院的立案庭提交了立案材料,立案庭的工作人员随即对材料进行初审、扫描、并上传至武陵区法院,40多公里外,对案件有管辖权的武陵区法院收到材料并审查后决定受理该案。这是桃源法院办理的首件跨区域立案案件。
桃源法院7月下旬开始进行跨区域立案的设备购置与调试,并且集中对立案人员进行了培训,以便立案人员能够快速适应跨区域立案这一全新的立案方式。截止8月17日,该院共办理跨区域立案案件三件,这三起案件被告住所均在外县,若按照我国民事诉讼法“原告就被告”的主要地域管辖原则,原告需到被告住所所在地法院起诉。跨区域立案诉讼服务实施后,原告可在试点法院范围内就近或自愿选择任一法院起诉,由当地法院将原告诉讼资料网上移送给有管辖权法院,经过有管辖权法院审核,符合立案条件即可以立案。
据了解,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被最高人民法院列为全国“跨域立案诉讼服务”14个试点法院之一,是湖南省唯一试点单位。跨区域立案免去了当事人的舟车劳顿,一定程度上节约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减少了当事人的诉累,是桃源法院落实司法为民、强化司法便民的又一重要举措。
(一审:黄武 李瑶瑶)
(二审:田 浩)
(三审:李泽红)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