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政务动态>部门资讯>详细内容

男子准驾不符累教不改被拘留

来源:公安局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7-12-15 11:44 【字体:

桃源一驾驶人雷某,只取得“E”证,却驾驶小型客车上路,在被交警部门对其进行处罚教育后,却不思悔改,继续驾驶小客车,终被拘留。

12月10日晚,县交警大队漆河中队在省道227线漆河镇重阳村路段开展路面整治行动,当晚19时10分许,民警文子铭发现从桃源县漆河镇方向驶来一辆灰色的车牌号为湘J18X**小型普通客车,因见有交警检查,便停下准备掉头回走,民警怀疑其有交通违法行为,便上前拦停车辆进行检查。当民警要求驾驶人出示驾驶证时,驾驶人支支吾吾半天,先是谎称他的驾驶证放在家中没带,然后又拿出其老婆聂某某的驾驶证及车辆行驶证。民警发现驾驶证与其车辆实际驾驶人不相符,于是将其带至漆河交警中队进行进一步调查。经查询发现,该驾驶人雷某某系漆河镇人,持已注销的“E”证,同时雷某某在9月15日18时,在省道306线漆河镇墟场路段因准驾不符被交警处以罚款1000元的处罚。

12月12日,鉴于雷某某累教不改,继续无证驾驶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民警依法对雷某某给予罚款1000元,行政拘留1日的处罚。

(编辑:罗志勇 徐探)

(审核:田   浩)

(签发:李泽红)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