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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无证驾驶的“酒鬼”被桃源交警严惩

来源:县交警大队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7-12-20 14:52 【字体:

12月17日,一无证驾驶的“酒鬼”被桃源交警查获后,受到了严厉惩罚。

当晚,县交警大队漆河中队全体民警、协警在双溪口镇一字山村路段开展“冬春攻势”整治行动,18时56分,一辆车牌号为湘J10T**棕色小型轿车从双溪口镇墟场方向驶来,见有交警检查便减速停停走走观察情况,执勤民警发现该车形迹可疑。便上前拦停车辆,要求该驾驶人出示驾驶证和行驶证,该驾驶人拿出自己的身份证递给交警,谎称驾驶证没带放在家里,说话间神情极为不自然,民警观察到这一情况后判断该驾驶人可能有其它交通违法行为,便将其带到路边接受酒精吹气检测,其血液酒精含量结果为39.6mg/100ml,达到饮酒驾驶标准。于是,民警对其身份信息、违法行为展开进一步调查。

经查,违法驾驶人鲁某,系双溪口镇人,现年47岁,持已注销的“E”证,并且驾驶的该车未按规定投保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对于鲁某的持无效驾驶证驾车、酒后驾车、未购买保险等3项交通违法行为,交警当场对鲁某进行安全教育,勒令其不得再驾驶机动车,并依法给予鲁某罚款4570元的严厉惩罚。

(编辑:赵实勇 徐探)

(审核:田   浩)

(签发:李泽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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