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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获全省“基层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推进年”专项活动先进基层院

来源:检察院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8-02-24 16:32 【字体:

近日,在省检察机关“基层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推进年”专项活动通报表扬的10个先进基层检察院中,我县检察院荣获先进基层检察院,是全市唯一获此殊荣的基层检察院。

2016年4月至2017年10月,高检院民事行政检察厅部署开展了全国检察机关“基层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推进年”专项活动。自活动开展以来,该院全面贯彻落实最高检、省、市院关于专项活动部署和要求,充分发挥民事行政检察监督职能作用,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司法公正权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2017年,该院共办理各类民事行政检察案件79件,其中不支持监督申请案件1件,执行监督案件18件,督促行政机关履职48件。在2017年常德市检察系统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考核中,该院位列第一,并荣获“公益诉讼工作先进单位”,办理的“桃源县国土资源局与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欠缴土地出让金公益诉讼案”被评为全市民事行政检察优秀案件。

据悉,该院下一步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立足本职,找准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切入点和着力点,统筹推进诉讼监督和公益诉讼协调发展,探索完善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新格局,以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为抓手,打造适应新时代要求的专业团队,努力在新的起点上谱写民事行政检察事业新篇章。

(编辑:李智勇)

(审核:田   浩)

(签发:王帮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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