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一村民小组长骗取他人钱财被拘留
去年10月,理公港镇兰溪居委会七组组长聂某,发现本居委会有块土地一直闲置,便想利用该地做文章,到处放风说自己有一块宅基地出让,不久,在外打工的理公港镇千丈河村朱某姐妹两通过熟人找到聂某,姐妹两在聂某的带领下看了现场,感觉很中意,表示想买下这块地。聂某对姐妹两说自己是这个居民小组的组长,和政府有关部门人员熟,可以帮助姐妹两办理一切手续。姐妹两由于要外去打工,没有精力办理相关手续,便委托聂某办理,双方谈好价15万8千元。交钱之后,朱某姐妹两外去打工了。
春节前,朱某姐妹回家拿到了聂某办好的当地村民同意修房的签字及政府的建房许可。正月十五日,朱某姐妹准备开工建房时才发现这块地根本不是聂某的,便向公安机关报案。
县公安局理公港派出所接到报警后,立即展开调查,民警发现村民签字和建房许可手续都是伪造的,聂某不知去向。经过几天的摸排蹲守,民警于3月6日将聂某抓获归案。
经查,今年51岁的聂某经常与朋友们一起胡吃海喝,为了满足自己摆谱装阔的虚荣,打起了附近一块闲置土地的主意,并轻松从朱某姐妹处骗来15万8千元现金,然后在长沙、常德城内挥霍一空。为了迷惑朱某姐妹,他左手右手、左脚右脚轮换,冒充其他村民签字,还伪造了一个建房许可证。
3月14日,聂某的家人为减轻聂某罪责,筹集了15万8千元现金全部退还给受害人朱某姐妹。
目前,聂某因涉嫌诈骗罪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还在侦办中。
(编辑:涂定平 温皓)
(审核:田 浩)
(签发:王帮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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