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随车携带驾驶证被拘 原是驾驶证被注销
近日,桃源一驾驶人不随车携带驾驶证被拘留,原来是该驾驶人的驾驶证在实习期内饮酒驾车,驾驶证被注销所致。
4月5日,桃源交警漆河中队民警在省道306线桃源县漆河镇墟场路段执行巡逻任务。上午9时许,一辆车牌号为湘J16X**的小型轿车行驶至漆河镇墟场路段时走走停停,民警文子铭怀疑该车有违法行为,便示意该车驾驶人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经查,该车驾驶员王某某,男,桃源县漆河镇人,无法出示驾驶证。但王某某称他有驾驶证,只是未随车携带。民警依法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暂扣该车辆,要求王某某带齐相关证件在15日内到桃源县交通警察大队漆河中队接受处理。
当日9时30分左右,驾车人王某某立即回家带一本驾驶证、以及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来到中队交给民警想将车领回。民警经公安内网查询,发现王某某于2017年4月11日在桃源县漆河镇饮酒驾车被交警查获。因当时王某某驾驶证属于在E证基础上增驾C1证,而C1证处于实习期内,王某某的C1驾驶证随即已被注销。民警当即指出王某某明知驾驶证被注销还开车上路,并还想蒙混过关的违法行为。同时民警对于王某某用E证驾驶小型轿车准驾不符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了相关法律法规的教育,并依法作出罚款1000元,行政拘留的处罚。
(编辑:徐 探)
(审核:罗 巍)
(签发:王帮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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