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政务动态>部门资讯>详细内容

桃源交警快速破获“4.14”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

来源:桃源交警大队 发布时间:2018-04-17 15:24 【字体:

2018年4月14日,在桃源县X061二千线深水港路段发生一起重大道路交通事故逃逸案,一辆摩托车因超车驶入道路左侧,将迎面正常行驶而来的一辆摩托车逼停倒地,超车摩托车直接从倒在地上者身上碾压过去,然后快速逃逸,造成倒地者当场死亡。桃源交警连夜开展调查走访,第二天上午就锁定肇事嫌疑人将其抓获归案。

事发现场无物证

4月14日下午18时30分左右,桃源县X061二千线深水港路段车辆川流不息,这里离县城只有几公里,进出城车辆多,再加上这里在进行铁路施工,道路犹显得狭窄。此时,一辆红色本田二轮摩托车跟在一辆面包车后面向县城方向行驶,在经过铁路高架桥下面时,面包车忽然加速超车,摩托车也随之跟在后面超车,并越过了道路中心线行驶到了道路左侧边。前面一辆正常行驶而来的摩托车见此,忙紧急刹车,由于惯性的作用,连人带车一下翻倒在地上。而超车越路的摩托车却来不急采取任何措施,就直接从摔下地来的驾驶人身上碾压过去,然后也不停车,绕过迎面而来的其它车辆快速向前逃逸。接警后,桃源县公安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指导员何建国、民警秦兴立即赶赴现场,发现倒地的驾驶人因受伤过重已当场死亡。现场除了死者和死者的摩托车,肇事车辆没有遗落下任何物证。在此情况下,民警连夜展开了调查走访。

红衣女子现疑踪

经对现场群众询问和调查,得知肇事车辆系一辆红色二轮摩托车,骑车人穿红色衣服,可能是一名女子,但没有看清车牌号。民警经分析,决定对事故现场两端沿途监控进行调阅,按条件查找肇事摩托车。当晚,民警对事发现场调阅监控发现:肇事车辆系一辆新大洲本田男式摩托车,牌号为湘J417**,驾车人为一穿红色衣服的中年女子。民警又经网上查询,发现该车车主为桃源三阳镇人张某,张某把车辆转手卖给他人后,他人又把该车卖给了三阳镇一家二手车行,最后肇事者从车行花2000千元买走了该车,该车年检、保险已逾期,系黑车。通过各方调查取证,民警最后锁定肇事者为桃源青林乡龙潭桥村村民张某华,女,1981年生人。

几经周折终归案

15日一早,事故处理中队经与三阳交警中队联系,在三阳中队协助下,查明了张某华的居住情况:肇事嫌疑人张某华早已与其前夫离婚,再婚在三阳镇,由于二婚夫妻感情不和又在闹离婚,双方已分居。张某华独自一人租住在青林乡福利院附近,有时又住在三阳港镇三阳港村其姐姐家,现在具体住在哪里还不能确定。

查明张某华的居住情况后,事故处理中队在分管副大队长黎明辉的主持下拟定了抓捕方案,决定由中队长游光辉带领民警秦兴、刘杰先奔赴三阳港村实施抓捕,如未果,再一边做其亲属工作,一边分派民警悄悄赶赴青林乡其租住房实施抓捕。

当日上午10时,抓捕小组一行驱车赶往三阳港村,在肇事嫌疑人姐姐家将张某华抓获归案,肇事嫌疑车辆也在其姐姐家找到。下午,民警在县公安局询问室对张某华进行询问。张某华如实供述了肇事逃逸经过:当日张某华无证驾驶车牌号为湘J417**的二轮摩托车肇事后,由于害怕就逃逸了,她先是逃到青林乡的租住房,把原来所穿的外衣换了,在租住房呆了2个小时后,趁着天黑走浯溪河小路返回三阳港村其姐姐家。

15日晚,张某华被留置。4月16日,张某华被押往常德市看守所实施刑事拘留,此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编辑:徐    探)

(审核:罗    巍)

(签发:王帮海)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