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举行环境监察执法业务培训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4〕56号),切实提高环境监察执法人员职业素养和业务水平,打造一支作风优良、业务精湛的环境执法队伍,桃源县环保局于5月4日—5日组织了环境监察执法培训班,35名基层一线的环境执法人员参加了培训。
此次培训邀请县检察院副检察长佘建军、县公安局法制大队副大队长罗益云等相关专家对法律法规(公益诉讼、两法衔接、两高司法解释、环境违法案件移送行政拘留等)、环境监察执法技巧及监察要点等内容进行了授课辅导,并围绕“当前日益严峻的形势下,如何做好环境执法工作”组织进行了专题讨论交流。
通过培训,进一步明确了当前环境监察执法工作的任务和要点,为全面推动下一步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大家纷纷表示一定会振奋精神,按照我省“夏季攻势”的十大重点任务要求务实重干,为生态桃源绿色发展提供有力的环境执法保障。
(编辑:黄会芳)
(审核:曾新民)
(签发:王帮海)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