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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源县检察院实行电子指模验证打卡考勤办法

来源:县新闻中心 发布时间:2018-05-07 16:51 【字体:

自5月1日起,为进一步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增强全体工作人员的组织纪律观念和工作责任心,桃源县检察院实行电子指模验证打卡考勤办法。

该考勤办法规定,全院所有工作人员每个工作日上午8点前应按捺指纹打卡考勤。超过8点的,以迟到论处;无故不打卡的,以缺席论处;因办理其他公务或因病、因事等特殊情况不能正常按捺指纹打卡考勤的,需按照规定程序报告说明。

据悉,电子指模验证打卡考勤情况,将纳入桃源县检察院年度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和绩效奖惩范围。

(编辑:黄会芳)

(审核:曾新民)

(签发:王帮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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