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法院:羊城拘老赖,三天结两案 ----执行,距离不是问题
8月6日,桃源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远赴广东对被执行人龙某进行司法拘留, 8月8日,被执行人龙某交付执行款325000元,两起买卖合同纠纷案顺利执结,申请人江某、谢某拿到了案款后,接连为工作高效率的执行法官点赞。
龙某因多次购买江某、谢某的鸡蛋,拖欠两人货款一直未偿还,江某、谢某分别将龙某诉至桃源法院,后经法院调解达成龙某分别支付江某、谢某货款的调解协议。因龙某未履行,江某、谢某于2018年1月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人员对龙某财产进行多方查询,未发现其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同时调查到龙某常年不在家。8月6日,执行法官曾平接到电话,称被执行人龙某在广东打工,当即通知团队人员,前往广东执行。
执行干警当天上午9点出发,晚上8点才抵达广东,刚刚完晚饭,执行法官曾平就接到电话,称发现被执行人龙某,曾法官顾不上舟车劳顿,二话不说带着团队人员将龙某抓获。当晚执行干警便带着龙某返回桃源,8月7日上午九点,龙某被送入桃源县拘留所。8月8日,龙某亲友即送来执行款,两起买卖合同纠纷案顺利执结。
法官提示:执行不能仅靠法院,申请人要维护自己切身利益,需要时刻关注被执行人动向,积极提供执行线索,和执行人员密切配合,只要有线索,距离不是问题。
(编辑:官必珍)
(审核:曾新民)
(签发:王帮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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